【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8-15 阅读次数: 】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答疑澄清文件中做出修改,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
此澄清公告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