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已由沙湾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农综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02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沙湾市安集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沙湾市安集海镇王家渠村、安集海镇、古道村、交通新村、夹河子村、和谐新村、双旗村、和平新村。
2.项目规模:安集海镇是全国首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也是“中国辣椒之乡”“中国花生之乡”核心承载区,产业集聚度高、特色优势突出、改革基础扎实。本次试点以安集海镇为县级实施主体,所有项目集中布局于8个集中连片行政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共计包含11个子项目,分别为:1、“土特产” 全链条增值与三产融合示范项目
2、沙湾市 “中国辣椒之乡” 共享产业赋能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初步设计
3、沙湾市“中国辣椒之乡”辣椒文化IP打造与富民增收项目
4、沙湾市特色食品精深加工及仓储配套建设项目
5、沙湾市特色作物育苗及大棚种植升级改造项目
6、沙湾市大盘鸡预制菜及辣椒深加工全产业链建设项目
7、沙湾市辣椒精深加工提质增效与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8、三产融合乡村工匠培育与新农人电商实训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
9、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10、试点区多民族互嵌融合活动场地提升项目
11、居住安全提升改造项目。
3.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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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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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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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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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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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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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3000137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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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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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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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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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完善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采购范围包括: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与工程项目所涉及(施工图载明的)的所有建筑材料、各类设施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与吊装、相关实验、安装调试工作、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3)施工范围包括: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本项目 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4)总承包管理内容: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等),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③自治区外建筑企业、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在中标后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注册建筑师;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注册建造师。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上要求其一且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注册执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备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4)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技术负责人1名及以上,施工员3名及以上,安全员4名及以上,质量员2名及以上,资料员1名及以上,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土木、造价等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设备供货及售后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三年 2023年9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验收资料,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为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三年 2023年9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验收资料(业绩资料须反映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为准。
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3 年1月1日至 2023 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1)提供由投标企业自行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原件盖章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
(2)近3年(2023年9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起始时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10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08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沙湾市安集海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沙湾市安集海镇 | 地 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8238038@qq.com |
| 联 系 人: | 哈布 | 联 系 人: | 张曼、田释月、刘恒运、张娟 |
| 电 话: | 18146468088 | 电 话: | 15199586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