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乌苏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储备)勘察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其他20.0%,招标人为乌苏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包括塔城地区乌苏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暂定60万亩作为储备面积,具体实施面积以各年度实际下达计划面积为准)规划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阶段、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相关成果,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勘察设计成果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辅助项目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42003930001243002001 |
塔城地区乌苏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储备)勘察设计 |
155 |
4200.0 |
包括塔城地区乌苏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暂定60万亩作为储备面积,具体实施面积以各年度实际下达计划面积为准)规划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阶段、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相关成果,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勘察设计成果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辅助项目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企业,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项合同2万亩及以上)设计业绩(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的勘察设计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凡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6年06月26日至2026年08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04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乌苏市黄河路市场72号 | 地 址 | 塔城地区乌苏市南区阳光绿景小区1号商铺 |
| 邮 编: | 833000 | 邮 编: | 833000 |
| 联 系 人: | 常洪强 | 联 系 人: | 马晓龙 |
| 电 话: | 0992-8526179 | 电 话: | 1809773080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50203670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