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乌苏市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项目〔2023〕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招标人为乌苏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乌苏市九间楼乡詹家村
2.项目规模:建设优质棉基地2.6万亩,包括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耕地质量监测及其他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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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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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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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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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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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3000045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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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乌苏市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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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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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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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建设优质棉基地2.6万亩,包括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耕地质量监测及其他工程。招标范围:含本项目整个建设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含水土保持),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及项目所需的检测试验、检验(包含二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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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单位总监聘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工程项目监理管理经验。
3.投标其他条件:
(1)业绩要求:
①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二项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监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二项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监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为项目负责人)。
(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
②投标企业及人员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天打印查询结果记录为准)。
④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其他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须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具备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11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乌苏市水林大楼 | 地 址 |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
邮 编: | 833300 | 邮 编: | 830000 |
联 系 人: | 常洪强 | 联 系 人: | 王亚静、王亮、李家成、曹晓云 |
电 话: | 18109929109 | 电 话: | 15099358708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