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型资源基地裕民苏尤河五十万吨级钼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千伏线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E6542003930000879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大型资源基地裕民苏尤河五十万吨级钼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千伏线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文号:裕发改项目〔2025〕82号)已由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裕民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项目总投资653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 电压等级:100kV;线路:架空线路长约2×30千米,两条单回路架设(单条30km),新建架空导线采用JL3/G1A-300/40型;全线架设双地线,单回路架空一根采用OPGW-48芯复合光缆,另一根采用JLB20A-80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42003930000879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大型资源基地裕民苏尤河五十万吨级钼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千伏线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
总工期: 4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资质须满足: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施工单位: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2)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2年 1月1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4、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 人、施工员不少于1 人、质检员不少于1 人、资料员不少于1 人、安全员不少于1 人、材料员不少于1 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其他要求:(1)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8日到 2025年06月19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0:30
2.递交方法: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
3.开标地点: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举行。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裕民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守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巴尔鲁克路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大厦3楼 |
联 系 人:关亚东 |
联 系 人:郑步岳、邱奕霏 |
电 话:15199490904 |
电 话:18599104040、1509933165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79645499@qq.com |
2025年05月2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