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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4-25 阅读次数: 】
额敏县塔额路额敏(兵地、辽阳)工业园区,编号2021G19号宗地出让公开处置公告
受额敏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政资中心”)以网上竞价方式公开处置此项目(额敏县塔额路额敏县(兵地、辽阳)工业园区,编号2021G19号宗地出让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
1.宗地坐落于额敏县塔额路额敏(兵地、辽阳)工业园区交界地块,坐标参数如下:
x5160962.827 y28464476.926
x5161009.020 y28464803.671
x5160959.465 y28464810.670
x5160913.309 y28464483.506
x5160962.827 y28464476.926
2.土地面积为16509.76㎡,(折合24.76亩)。
3.该块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4.其他内容详见宗地明细表。
宗地明细表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期(年) |
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2021G19号 |
额敏县塔额路额敏(兵地、辽阳)工业园区 |
16509.76 |
工业用地 |
0 |
0 |
0 |
0 |
46.83 |
1700835 |
170000 |
10000 |
二、看样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5月13日23:59分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十三条。需进行现场踏勘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时间自定,费用自理),出让人和政资中心不统一组织。
三、竞买人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4.不接受自然人竞拍。
5.未在“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四、报名须上传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或截图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照片盖章。
4.竞买人声明签字盖章。
5.申请受让书签字盖章。
五、报名流程及竞买时间:
2025年4月25日—5月13日23:59分前,意向竞买人登录“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市场交易主体登录,进入权益交易栏目,点击电子竞价公告,选择需要竞买的标的物,上传报名资料。平台审核通过竞买人上传的报名资料后,意向竞买人根据页面提供的银行账号,在公告期内足额缴纳保证金。
5月14日16:30意向竞买人登录平台进行竞价;
具体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y.xjtc.gov.cn/)下载中心,按照“塔城地区产权线上竞买操作”的指引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资料。
六、保证金要求:
保证金为170000元。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13日20: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保证金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录入的账号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根据系统提示缴纳。
(三)网上电子竞价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规(约)定缴清成交价款和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计息退还,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网上电子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计息退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成交价款和其他相关费用的;
3.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得人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重新网上电子竞价。重新网上电子竞价时,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成交后竞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差价。原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网上电子竞价价款低于原网上电子竞价价款的差价,可以责令原竞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委托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的权利。
七、竞买方式:
设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方式,保留价即为起始价。
1.本次网上竞买活动须两名及以上竞买人参加竞买,采用网络公开竞价,网上竞价从起始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0元及其倍数。竞买活动时间为30分钟,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设置延时竞价阶段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30秒。竞价程序结束30秒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本次网上竞买如果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以不低于(包含)起始价受让。
八、特别提醒: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未到现场看样的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视为对该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平台发布的《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相关资料。
(二)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出让人、政资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出让人实地看样。
(三)本次网络公开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范围内的该地块上所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设施、电力线(杆)、临舍、树木、土方等,竞得人可个根据实际予以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电力线(杆)、临舍、树木、土方、地下构筑物等或其他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且承担所需费用。
(五)竞买申请人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该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该资产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该资产状况、该资产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依据《拍卖法》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七)竞得人竞得出让地块只能用于建筑用地,不可作为农用地。不得再次转让第三方。
(八)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费用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九)竞买公告发布期间,意向竞买人的报名审核由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九、竞买成交后,按照法律有关条款规定,竞买成功的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至指定账户,成交价不含税费等费用。同时买受人持身份证至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领取《产权交易鉴证书》。逾期未支付竞买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悔拍),经委托人同意可以对该项成交的竞买标的重新处置。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买价款因竞买人资格问题导致竞买标的无法交付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重新出让。重新出让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差价。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出让价款低于原出让价款的差价、出让产生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出让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的权利。
十一、标的物属于委托方所有财产,买受人付清全部竞买价款,由委托方协助办理登记及交割手续。逾期不办理交割登记手续的,竞买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内与出让人取得联系。
十二、网络竞买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起始价、保证金、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或到账延迟的情况,请竞买人按时进行支付。
十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出让人、政资中心咨询。
额敏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张 慧 15739063176
塔城地区政资中心: 于雪燕 09016238709
技术咨询: 张颢轩13179964609
孙海平15292444968
地址: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
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5日
竞 买 须 知
本次竞买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jtc.gov.cn/)进行网络公开竞买活动,现就挂牌或网上竞买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竞买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买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须知,严格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参与竞买活动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中心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资格审查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后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
三、竞买人须提交有效证件及竞买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如竞买成功,竞买保证金将按照《出让合同》缴纳产权出让收益,缴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全部退还,如未竞买成功,挂牌或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全额退还。
四、竞买人应确保报名申请竞价的个人或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参与挂牌或网络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熟悉相关操作;通过自备终端或在公共场所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
六、竞买人应提前登录“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竞价平台等待竞价活动的开始。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竞买人应对其账户信息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账户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法律责任。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竞买人登录竞价平台作出报价行为,即表明报价人已充分了解报价项目的一切现状,并按照网上公示的报价相关规则参与报价。报价人须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即不可撤回。
八、竞买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及时关注本平台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证注册登记的联络方式有效畅通。
九、竞买人报价金额均在网络竞价系统中即时显示,最高报价的结果以挂牌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挂牌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结束”时,即表示本场竞价活动结束。
十、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竞买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价资格,确认竞买无效,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有权及时暂停竞价活动:
1.因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件、网络传输线路故障、非法网络入侵、服务器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因系统故障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期结束时间或延时竞价周期等设置出现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现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需要暂停竞价活动的情形。
十二、竞价活动暂停原因消除后,视情况可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起始价为暂停时的最高有效报价。
2.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十三、决定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本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买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其他适用于互联网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免责条款,同样适用于本网络竞价平台。
十五、本次竞价采取挂牌或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本次网络竞买设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意参加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买开始前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如实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所需审核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取得竞买资格。
十六、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平台。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买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
十七、竞买人在竞买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有权实地查看、了解竞买标的物的情况。对竞买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竞价。本平台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所有竞买标的以现状实物为准,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认同和接受挂牌或网络竞买的客观状态、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八、本次竞买采取增价竞买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竞买。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金额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十九、出价最高竞买人即成为竞买标的的竞得人。按照法律有关条款规定,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至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成交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悔拍),经出让委托人同意可以对该项成交的竞得标的重新处置。竞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参照《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竞买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文件等)前往塔城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成交确认手续,竞得人拒绝签署《交易鉴证书》《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逾期未履行手续的参照《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理,出让委托人同时保留追究竞得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十一、该竞买标的《竞买公告》《交易鉴证书》《成交确认书》等竞买人或竞得人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本人对以上内容已阅知清楚并自愿认可遵守,自愿承担涉及竞买人、竞得人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1.评估报告
2.竞买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