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1-31 阅读次数: 】
项目概况
2024年裕民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营养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YM-20240131-1-2
项目名称:2024年裕民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营养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552156
最高限价(元):4252156,2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年裕民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营养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25215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禽、蛋、蔬菜、水果及调味品、糕点等食辅材料;(包括运输、配送及售后服务等,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4年裕民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营养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饮用奶和酸奶等;(包括运输、配送及售后服务等,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标项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生产商必须具备准予使用学生饮用奶标志、无菌学生饮用奶生产商,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标牌。(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1)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 → 获取招标文件→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线上获取招标文件需实名审核,供应商无需提供材料。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3.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裕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裕民县教科局
联系方式:0901-6726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南环路华宝国际贸易中心三期2号楼201-1号
联系方式:18899458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瑞雪
电 话:18899458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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