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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7-15 阅读次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大泉乡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大泉乡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县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本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V等。建设内容:新建大泉干渠连通支渠5.86km,并改造大泉引洪干渠、五叶支渠等7条渠道,新建及改造渠道总长17.73km,配套渠系建筑物39座。新建雷达水位计监测站16处。估算总投资额3900万元。
3.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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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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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 30001267 00100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大泉乡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30 |
117 |
为项目可行性研究全阶段(含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全阶段、施工图设计全阶段勘察设计,包含工程地质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集、初步设计报告及图集、技施图纸及图集、编制本项目所需的各类专题及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论证报告(如需)、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如需)、工程选址论证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如需)、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报告(如需)、水土保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土地复垦报告(如需)、工程征占林(草)湿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需)、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如需)、地质编录报告(如需)等要件的办理并取得批复)及本次工程勘察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设计深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协助招标人获得相关批复,配合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配合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协助招标人完成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的勘察设计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灌区或渠道改造工程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建设规模不低于本招标项目。
(4)财务及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证书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灌区或渠道改造工程)类似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6年07月16日至2026年08月11日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12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2日10时30分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监督部门:沙湾市水利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jtc.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
联系 人:马工
电 话:0993-60207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荟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66号科创花苑3-901室
联 系 人:田玲、吴涛、王立娜、郭爱芳
电 话:15628227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