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湾市板桥河骆驼脖子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由以塔地水发[2023]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42.37%地方自筹57.63%,招标人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沙湾市乌兰乌苏镇
2.项目规模:工程为V等护岸工程,防洪标准l0年一遇,相应设计洪峰流量69.6 m³/s。主要建筑物级别5级。工程新建护坡3.2km。采用混凝土护坡,护坡长l0.5-11.5m,厚0.15m,迎水面边坡l:1.75,背水面边坡1:1.5。有效工期4个月。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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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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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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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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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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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30000467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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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板桥河骆驼脖子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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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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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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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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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3000046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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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板桥河骆驼脖子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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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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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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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护坡3.2km(包括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等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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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阶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2)监理阶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施工阶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1个类似本项目的施工业绩,并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2)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职称),至少独立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市场主体参与投标;(2)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3)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时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到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gzy.xjtc.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相关投标事项详阅服务指南。如有必要对本项目澄清、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修改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新疆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沙湾市水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屹鑫盛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沙湾市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厦门路16号D-1170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胡海军 | 联 系 人: | 高乔晨 |
电 话: | 18935817512 | 电 话: | 13319818013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