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塔城地区沙湾市引金济玛输水骨干工程(杨家渠)更新改造项目由塔城地区水利局以塔地水发〔2023〕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3.59%其他16.41%,招标人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沙湾市境内
2.项目规模:新建渠道长度 11.185km,本次工程建设起点位于西岸大渠杨家渠干渠分水口桩号 0+000处,终点为桩号 11+185。渠系建筑物主要包括改建节制分水闸 2 座,新建节制分水闸 3 座,新建农桥 4 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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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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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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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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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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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300004320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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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沙湾市引金济玛输水骨干工程(杨家渠)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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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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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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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本工程整个工程建设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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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30000432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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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沙湾市引金济玛输水骨干工程(杨家渠)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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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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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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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渠道长度 3.7km,桩号为3+800~7+500,渠系建筑物主要包括新建节制分水闸 1 座,新建农桥 1 座,以及配套自动化设施等。(包括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等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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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3000043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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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沙湾市引金济玛输水骨干工程(杨家渠)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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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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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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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渠道长度 3.8km,桩号为0+000~3+800,渠系建筑物主要包括改建节制分水闸 1座,新建农桥 1 座。(包括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等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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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30000432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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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沙湾市引金济玛输水骨干工程(杨家渠)更新改造项目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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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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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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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渠道长度 3.685km,桩号为7+500~11+185,渠系建筑物主要包括改建节制分水闸 1座,新建节制分水闸 2 座,新建农桥 2座。(包括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等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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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2)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2)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职称),至少独立承担过 1 项类 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市场主体参与投标;(2)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登记,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信用评价及拟投入人员的资格、业绩将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3)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时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到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gzy.xjtc.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相关投标事项详阅服务指南。如有必要对本项目澄清、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修改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5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沙湾市水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欣信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沙湾市 | 地 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大成尔雅写字楼 1104 室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胡海军 | 联 系 人: | 陈锦 陈顺燕 |
电 话: |
0993-6020721 |
电 话: | 0992-8568222、18699218022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351017671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