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6-28 阅读次数: 】
各投标人:
现将2023年塔城市农村公路车购税“以奖代补”清算资金建设项目(联网路)(二工镇-二工村等4条路)第一合同段、2023年塔城市农村公路车购税“以奖代补”清算资金建设项目(联网路)(塔斯肯村-玛依海村等4条路)第二合同段、 2023年塔城市农村公路车购税“以奖代补”清算资金建设项目(联网路)(塔斯肯村-玛依海村1等18条路)第三合同段、2023年塔城市农村公路车购税“以奖代补”清算资金建设项目(联网路)(阿西尔达斡尔民族乡-卡浪古尔水库)第四合同段澄清文件(第02号)”编发至各个投标单位,请遵照执行。
四个合同段的招标文件中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100章总则中均增加第106-1条。
本澄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或修改,若与招标文件有悖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请及时登录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未及时领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