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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11-24 阅读次数: 】
额敏县污水处理厂事故池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流标公告
额敏县污水处理厂事故池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6日委托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招投标。该项目于2023年9月12日在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2023年10月7日10: 30在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开评标工作,经评审专家评审,推荐新疆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023年10月18日发布了结果公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与招标人未能达成共识,截至2023年11月16日距中标通知书发出已超过30日,截至目前2023年11月23日该中标单位仍未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故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此次项目做流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