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额敏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二标段(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
 
( 65422125051200297002)
 
一、更正内容: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内容需要调整,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变更:
1、招标文件附件内容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进行变更,并新增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汇总表定,详见澄清文件的附件;
2、招标控制价文件中:其他附件内容中控制价编制说明进行变更,详见澄清文件的附件;
本次澄清内容详见澄清公告及相关附件全部内容,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澄清公告及相关附件,此澄清公告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 系 人:杨鹏鹏
电 话:188993791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额敏镇塔额路433-5号
联 系 人:李梦飞
电 话:15894009276
电子邮件:39970569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