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7-26 阅读次数: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表2
序号 |
评审项目及分值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
1 |
类似工程业绩(45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 (30分) |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 |
类似业绩每个3分,最高15分。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5分) |
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类似业绩每个5分,最高5分。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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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及分值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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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工程业绩(45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 (30分) |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 |
类似业绩每个3分,最高15分。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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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5分) |
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类似业绩每个5分,最高5分。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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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公告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若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未明事宜,其后果自行承担,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