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南苑新城小区住宅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6542022207170002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乌苏市南苑新城小区住宅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文号:备案证编码:202225)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乌苏市兴融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74915.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 新建34栋住宅楼、2栋综合楼、2座门卫室、1座热交换站,总建筑面积222500.41平方米,配套相关附属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222071700027001001
标段(包)名称: 乌苏市南苑新城小区住宅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采购-施工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8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总工期: 792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3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1.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2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2.3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投标其他条件:3.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2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拟派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中施工技术员3人、质量检查员3人、安全检查员3人、资料员2人,配备齐全;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3.4建筑施工企业关键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 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3.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6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4.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4.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4.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22日到 2022年08月1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2日 17: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2日 17: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乌苏市兴融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新区兴财公司综合楼 |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国际建材城2-206二层 |
| 联 系 人:杜宇昂 |
联 系 人:顾慧、杨学兵 |
| 电 话:17699916644 |
电 话:0992-726887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364330153@qq.com |
2022年07月2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