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文旅中心建设项目(二期)-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
( E6542003930000098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沙湾县文旅中心建设项目(二期)-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文号:沙发改字【2020】106号、沙发改字【2020】183号)已由沙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沙湾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 本项目包括演出广场(体育场)、游客服务中心(体育馆) 休闲娱乐广场(游泳馆)精装修和全民健身公园,建筑面积31088平方米。体育中心的功能分区如下:
(1)演出广场(体育场)由8条400米跑道、标准足球场和10737个观众坐席构成,建筑面积12440平方米。
(2)游客服务中心(体育馆)包括比赛馆和训练馆两个部分,比赛馆的功能定位主要为篮球项目使用,同时可进行排球、羽毛球和乒乓球项目的场地转换;训练馆为二层,首层定位为篮球专业训练场地、健身中心群众活动的场地,二层为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场地,建筑面积为11915平方米。
(3)休闲娱乐广场(游泳馆)设有21米×50米标准泳池和10米×50米戏水池各一个,建筑面积6733平方米。
(4)全民健身公园由室外体育场地、健身路径、停车场和绿化用地等构成。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42003930000098001001
标段(包)名称: 沙湾县文旅中心建设项目(二期)-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含效果图设计、各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设备采购及建设规模内全部实施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6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总工期: 156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甲级。(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五年2017年5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五年2017年5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担任过1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五年2017年5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若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相同业绩均为有效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③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7)财务要求: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021年度未审核完成的企业提供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8)提供由投标企业自行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9)近3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6月01日到 2022年06月2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21日 10:30
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纸质版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开标时法定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到达开标现场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尔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沙湾市智慧大道融媒体中心 |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生活广场第一栋第十八层A座1806号房 |
联 系 人:李鹏 |
联 系 人:张玉伟 |
电 话:15292866008 |
电 话:1555935230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875443771@qq.com |
2022年06月0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