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工业园哈拉干德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E654200393000007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沙湾工业园哈拉干德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文号:沙发改字【2021】139号)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 新建2座8000m³原水调蓄水池。新建DN200-DN400供水管道,管道总长度8248米(含过路支管684米),其中辽河路(香江东路-九江东路)新建DN200、DN400供水管道,长度为3539米(含支管长456米);丽江路(渭河路口)至污水处理厂新建DN200、DN250、DN300供水管道,供水管道长度为4709米(含过路支管228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42003930000077001001
标段(包)名称: 沙湾工业园哈拉干德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设计-施工-采购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6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总工期: 37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④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类似业绩;(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类似业绩;(4)、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5)、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附所有成员单位的;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5月19日到 2022年06月0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08日 10:30
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信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塔城市天元路幸福小区门头3、4号 |
联 系 人:李彦锋 |
联 系 人:邓贵江 |
电 话:18799741888 |
电 话:1529984733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8321444@qq.com |
2022年05月1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